返回首页 | 资讯 | 产业 | 服务 | 咨询 | 应用 | 技术
首页 | 要闻动态 | 高端访谈 | 政策聚焦 | 城市观察 | 城镇风采 | 行业资讯 | 市长频道 | 企业名片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资讯>>政策聚焦>>正文
 
政策聚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5-3-27 作者:sysadmin 来源: 点击:353

国办发〔202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机制保障,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合规工作对象。本意见所称贸易政策,是指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等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对制定的贸易政策开展合规评估,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

(二)突出合规主体职责。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按照“谁制定、谁评估”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合规开展评估。多个单位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单位负责合规评估,其他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合规评估。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贸易政策,如政策制定部门认为有必要,可就是否合规征求商务部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合规工作,可指定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并指导所辖市、县参照上述程序开展合规工作。

(三)严格做好合规评估。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制定部门应严格对照《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等文件中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进行评估。

(四)履行合规工作程序。合规评估应作为贸易政策出台前的必要前置环节。贸易政策按程序报请批准或提请审议时,合规评估书面意见应与贸易政策文件一并提交。合规评估认为贸易政策存在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不符风险的,政策制定部门应根据合规评估意见作必要修改。

(五)回应外方合规关注。商务部负责接收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对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制定的贸易政策提出的意见。涉及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贸易政策,由商务部商政策制定部门研究提出合规性意见并协助做好对外答复,政策制定部门做好相关后续工作。涉及地方制定的贸易政策,由地方政策制定部门商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合规性意见,商务部协助做好对外答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六)开展对外合规评估。商务部牵头负责在世界贸易组织对其他成员违规措施提出关注,积极开展磋商谈判,维护企业正当海外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七)加大合规培训力度。商务部牵头加强全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培训,用好世界贸易组织各类资源,运用电子化等手段丰富培训形式,加大对地方合规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定期培训与工作交流制度,用好商务部贸易政策合规系统等平台,全面提升合规评估人员业务能力,并保持合规工作队伍稳定。各地区可结合工作实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合规评估技术支持。

(八)加强合规监督激励。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情况通报和问题整改,鼓励将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未按本意见要求开展合规工作,特别是应开展合规评估而未开展等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问责。对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激励,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提升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质量。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细化举措,确保本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商务部要牵头做好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保障措施。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3月16日     

(本文有删减)

郑重标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智慧城市产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0
[上一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优化民 [下一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
评论列表:
用户:[#userName] 时间:[#M_AddDate]
评论:[#M_Content]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PlPageNow]/[#PlPageCount]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评论:
 
·关于成立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组
·智慧城市产业联盟成立 多家上市公司参
·济宁市任城区胡钦常委副区长一行莅临智
·武汉经开区、黄冈市人民政府领导莅临智
·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年会暨首届中国市
·第二届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博览会在京成功
·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在京成立
·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ETC系统展现强大生命力 助阵智能交通不
·成都“电子警察”为城市安全保驾护航
 
·CAC2025定档十月,2025中国自动化大会
·“AI东风”汇入“两会春风”
·关于印发《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新华社:我国有了能源法!2025年1月1日
·三部门印发意见,部署推动饲草产业高质
·【CAC2024】2024中国自动化大会展览赞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国家数据局就《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
 
·2023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博览会
·中国(武汉)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展览会
·中国(江西)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人工
·中国(重庆)国际智慧城市展览会
·上海全球智慧城市展SmartCity Expo
·AIOTE智博会-亚洲国际智慧城市|物联网|
·第十五届上海国际智慧城市、物联网、大
·中国(北京)国际智慧城市展览会
·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PT展)
·第七届上海国际智慧应急管理与救援装备
关于我们  |  CCIT简介  |  会员单位  |  联系我们  |  下载中心  |  责任申明
Copyright© 2016 CCI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113271号-4  京公网安1101080200863号
环球易讯(北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