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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聚焦
 
无锡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日期:2024-4-26 作者: 来源: 点击:386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推进我市产业生态、基础设施、应用示范等领域能级提升,打造低空经济未来产业新业态,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壮大产业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空域优化为突破,以基础设施为保障,以应用场景为牵引,通过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搭建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引育一批低空经济企业,努力将无锡打造成长三角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高地、全国低空经济创新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全市形成以宜兴丁蜀低空经济产业园、梁溪科技城等试点片区为支撑,以传统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为重点的产业空间布局,构建集研发制造、商业应用、基础设施、服务配套“四位一体”的低空经济协同发展体系,低空经济产业产值规模突破300亿元,成为无锡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一)产业集聚效应增强

到2026年,全市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将低空经济作为“465”现代产业集群中的“5+X”未来特色产业之一,与其他优势产业形成相互赋能、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到2026年,攻克动力系统、飞行控制系统、整机系统集成、高能量密度电池、高性能轻量化复合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撑编制国家级、行业级技术标准规范5部以上,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5家以上,初步形成低空航空器检验检测、试飞验证、产品认证、适航审定服务能力。

(三)基础设施初具规模

构建“2(硕放机场、丁蜀机场)+N(直升机场、起降点)+X(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智能机巢)”起降设施体系,到2026年建成200处各类起降设施。智能化低空运行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四)试点应用不断丰富

积极申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等国家和省级试点示范,不断扩大直升机、固定翼飞机等传统通用航空领域服务和运营场景,加快运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载人观光旅游、城市社会治理等新兴场景,以应用场景牵引带动产业发展。到2026年低空飞行规模达到30万架次/年。

三、重点任务

(一)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1.壮大通用航空优势产业。推动道尼尔海翼海星飞机申请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TC(型号合格证),DS-2C飞机申请CAAC(中国民航局)TC,支持属于先进制造业的通用航空器批产和销售,塑造无锡航空器制造新品牌。拓展丁蜀机场短途运输、空中游览、主题消费、飞行培训、应急救援、科普研学等业务,巩固提升行业知名度与公众影响力,打造全市通用航空综合应用平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宜兴市人民政府、市交通集团)

2.培育低空经济新赛道。抢先布局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飞行汽车、无人直升机、工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制造新赛道,争取引入1~2家头部企业,提升本地整机研发制造能力。加快推进航空发动机生产研发总部及无人直升机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引进电机、电池、电控等本地紧缺的关键零部件、分系统研制企业,鼓励重点企业扩大研发与生产规模。鼓励低空航空器自动化机巢、安防与反制设备、防撞避障、特种装备等新型细分领域产业布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3.推动与“465”现代产业集群联动发展。发挥无锡航空航天、“两机”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集群优势,重点聚焦航发动力控制系统、高精度传感器、航空级轻量化材料、机载分系统等环节,为无人驾驶航空器、eVTOL、通用航空器等低空装备研发制造赋能。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低空经济产业关键环节规模与产业链融通水平,打造低空经济未来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4.带动综合服务相关产业发展。支持整机制造企业、通用航空运营企业建设低空装备展示、体验、销售中心,将无锡打造成为长三角低空装备展销贸易中心,培育以低空装备展销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市场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将航空器融资租赁业务延伸至低空经济领域,鼓励保险机构推出针对不同类别航空器、不同应用场景的精细化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5.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发挥现有通航产业园和航空航天产业园产业链供应链优势,加快形成低空经济集聚效应,重点建设以低空装备整机及核心零部件制造、试验试飞、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综合服务保障为特色的宜兴市丁蜀低空经济产业园,以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为核心、定制化产业载体建设与运管服务为特色的梁溪科技城低空产业园,以传统航空航天装备及核心零部件制造为特色的无锡航空航天产业园(新吴区),以航空发动机产业为主导,以研发试验与检验检测、精密制造为特色的无锡航空航天产业园(惠山区),以飞行环境监视为特色的南泉民用航空产业园(滨湖区)。加大链上企业尤其是头部企业招商力度,鼓励以市场订单扶持优秀企业、促进项目落地。探索依托产业集聚区的“共享工厂”“一站式代工”平台模式,动态盘活、统筹提升园区生产效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宜兴市人民政府、梁溪区人民政府、惠山区人民政府、滨湖区人民政府、新吴区人民政府、市交通集团)

(二)技术创新引领行动

6.推动整机制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聚焦“465”现代产业集群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支持低空装备及高端零部件研制企业统筹大学、大院、大所等研究机构技术力量,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撑长续航、轻量化、智慧化、多用途的高性能航空器研制。支持eVTOL等新型低空航空器研发制造和通用航空器清洁能源动力改造,支持航空器适航取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7.加快低空新基建技术研发与应用。联合实景三维无锡和CIM平台建设,推动低空空域全息勘测与数字化,打造空地一体数字孪生城市。以重点企业为牵引,加快机载感知、通感一体、星地一体、高精度定位导航等技术研发应用,为构建低空智能融合运行环境赋能。建设智能算力平台,满足低空飞行活动多场景、大容量、高并发、低延时、个性化数据处理需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城运中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8.打造低空经济高端创新载体。发挥企业作为低空经济产业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作用,支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支持重点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低空经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承接高层次科研任务,推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积极引入中国科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和专家团队,支持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在锡设立低空研究中心(苏南)分中心,打造本地化智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三)试点示范争创行动

9.创建国家级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平台。依托梁溪科技城和宜兴丁蜀低空经济产业园等载体,发挥资源优势,推进以“景区eVTOL载人游览、城市快递物流配送”为特色场景,积极申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飞运行基地,获得空域空管协调、航路航线划设、适航及经营许可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市文旅集团、市交通集团〕

10.申报国家级低空经济产业园区。依托宜兴市、梁溪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等市(县)区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首批低空经济产业示范园区,获得国家科研任务、信贷融资、产业基金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宜兴市人民政府、梁溪区人民政府、惠山区人民政府、滨湖区人民政府、新吴区人民政府)

11.打造省市级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利用丁蜀机场区位和资源优势,筹建应急救援航空公司,规划建设无锡航空应急救援基地,积极申报省级航空应急救援基地,获得上级部门对于应急救援基地设施设备建设以及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完善市内应急停机坪、起降点网络,加强市域间通航基础设施共融互通,形成以无锡为中心、覆盖苏南地区的空中应急救援网络。(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宜兴市人民政府、滨湖区人民政府、市交通集团)

(四)空域资源盘活行动

12.拓展丁蜀机场对外航路通道。在利用现有民航航路资源基础上,争取开辟更多丁蜀机场至周边城市支线机场、通用机场的低空航路航线,申请开通目视飞行通道,支撑我市至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空中交通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宜兴市人民政府、市交通集团、市机场集团)

13.优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与管制空域。抢抓国家低空空域改革契机,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精细化划设,推动实施基于运行风险可控的管制空域分级分类管理,适当拓展真高120米以下适飞空域范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机场集团)

14.申请各类试飞测试空域。优化试飞空域范围和运行高度,推进建立丁蜀机场有人、无人驾驶转换协调飞行机制。打造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飞测试基地,申请划设测试场专属空域,更好满足各类航空器试飞训练要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江阴市人民政府、宜兴市人民政府、梁溪区人民政府、惠山区人民政府、滨湖区人民政府、市交通集团、市机场集团)

(五)场景应用拓展行动

15.打造新型空中交通服务网络。依托丁蜀机场,加快构建面向周边区域的中短途通航网络。推动开通一批无锡市内及与周边城市之间的直升机商务航线。积极争取eVTOL首航首试,提升定制化服务水平,打造城市“空中的士”。(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宜兴市人民政府、梁溪区人民政府、滨湖区人民政府、市交通集团)

16.构建低空智慧物流场景示范。支持构建以中山路商圈为核心的低空即时配送网络,并逐步拓展至河埒口、东亭、太湖新城等次中心商圈。开通以无锡市人民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为核心的医疗物资(血液运输、标本配送、特殊药品配送等)低空配送航线。利用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的心肺移植、断指移植等方面优势,优先开辟航空医疗救治场景,服务民生领域。支持头部物流配送企业开展涵盖商务闪送、快件转运等低空物流配送业务,构建区域级低空物流网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17.拓展文体旅游场景应用。积极承办国家级、省市级无人驾驶航空器竞速赛事,鼓励举办高空跳伞、滑翔伞、翼装飞行等各类航空体育运动和商业活动,开展航空嘉年华、飞行营地、基地教学等商业活动,利用灵山大佛、鼋头渚、大运河文化带等旅游资源,拓展空中观光特色场景,构建“低空+运动”“低空+文旅”新型商业生态。探索利用eVTOL和水陆两栖飞机等新型航空器开展低空旅游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宜兴市人民政府、梁溪区人民政府、滨湖区人民政府、市交通集团、市文旅集团)

18.丰富城乡治理领域应用。打造国内领先的无人机低空巡管共享服务平台和警务“太湖之鹰”平台,深化指挥调度和服务保障功能,重点开展警用安防、消防救援、城市治安等刚需城市治理场景,逐步拓展至环境监测、交通巡查、应急救灾、医疗救护、赛事保障等多元公共治理场景。进一步推动警务“太湖之鹰”平台与市无人机低空巡管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有序推进低空航空器在农业物流、农田测绘、农林植保等乡村治理领域应用。鼓励市区相关部门运用低空领域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运中心、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六)基础设施夯实行动

19.完善通用航空机场及配套设施。依托我市重点医疗机构设置直升机起降点,满足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场景需求。逐步建设城市中心直升机场(起降点)和城市候机楼,鼓励有条件高层商务建筑楼顶设置直升机(兼容eVTOL)起降点,满足联程接驳、商务出行等场景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景区、景点、运动营地等周边区域,建设直升机起降点,为低空旅游场景提供硬件支撑。规划建设水上机场,为水陆两栖飞机提供起备降、试飞等服务,支撑开展水上巡查、空中观光、短途运输等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市文旅集团〕

20.统筹布局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设施。规划建设分级、分类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设施网络,满足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停放、充换电等需求。结合重点商圈、园区、景区、医疗机构等场所,布局小型起降场、智能机巢、机柜,满足即时配送场景运营需求。结合物流枢纽(场站)、快递转运中心、公交枢纽(场站)等设施,布局建设中型和大型起降场,支撑低空物流网络构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集团〕

21.加快建设智能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依托5G低空专网、雷达、通感一体等先进技术,优化全市低空通信、导航、监视网络覆盖,在全市构建设施互联、信息互通的低空物联网络。依托涵盖数字孪生核心底座CIM平台、BIM平台和物联感知等信息平台,建设支撑全市低空大规模、高频次飞行的低空智能融合飞行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依托特种设备和监管技术在重点敏感区域布局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机场集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城运中心)

22.打造低空航空器综合测试基地。强化丁蜀机场测试保障功能,支撑通用航空飞行器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常态化测试。依托无锡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测试基地,开发升级低空测试飞行功能,打造地空一体化全空间无人测试应用示范。合理选址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测试场,搭建安全测试、飞行试验、系统调试、通信导航监视等测试环境,满足中型及以下无人驾驶航空器多任务、大规模、高频次测试需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市交通集团〕

(七)行业生态构建行动

23.组建国资国企运营平台。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平台主体作用,依托市机场集团组建市级低空产业运营与服务公司,负责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依托市交通集团统筹公共直升机和无人机起降点、直升机城市候机楼、通用机场和水上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运中心、市交通集团、市机场集团)

24.成立低空经济产业协会。推进成立低空经济产业协会,鼓励产学研资各方组成低空经济产业创新联盟,广聚低空经济头部企业的发展智慧和创新力量,促进交流合作和行业自律,推动“共创、共治、共享”治理模式。与深圳等城市组建“低空经济发展城市联盟”,实现经验共享、标准共用、发展共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协)

25.成立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聘任一批大学大院大所等研究机构、高端智库以及头部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进入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为全市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城运中心)

26.提升无锡低空经济影响力。加强与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合作,汇聚低空经济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市场主体,举办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峰论坛和大会,打造无锡低空经济名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市交通集团、市机场集团〕

(八)法规政策创新行动

27.加快推动低空经济地方立法。研究制定无锡市低空经济产业促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在地方事权范围内明确基础设施建设、低空空域协同管理、低空飞行服务、产业支持、技术创新、安全管理等方面职责,为低空经济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上位法,加快修订完善《无锡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维护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

28.加快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各类产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支持低空经济领域链上企业培育、技术创新、产业应用示范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无锡经开区管委会结合低空经济产业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施必要的金融、土地等政策优惠。〔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29.推动标准体系建设。鼓励联合军民航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空域划设、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等规则办法,统筹优化低空空域管理模式,释放低空空域资源。建立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主体根据研发、制造、认证、适航、流通和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标准需求,参与制定低空经济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行业应用标准,抢占行业话语权。建立低空经济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发布产业统计信息,为低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

30.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低空经济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行业监督检查频次、低空经济专项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记录,督促和引导传统通航企业和无人机企业在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等方面自律自励,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领导任组长的低空经济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统筹推进全市低空经济各项工作,各市(县)、区成立区级低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对接市级工作专班,推动建立市(县)、区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内设低空处,各市(县)、区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协同体制机制。畅通与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渠道,推动建立军、地、民三方的协同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军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二)强化人才引育

依托“太湖人才计划”等政策,在全球范围内招引低空经济创新团队和高端人才,鼓励持有境外“高含金量”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来锡创新创业。鼓励江南大学、东南大学无锡校区、无锡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设低空领域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强校企合作,培育低空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三)强化资源保障

积极协调用地资源,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城市第六立面等公共空间,为低空基础设施布设提供便利。积极拓宽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渠道,结合市内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各类空间资源为低空经济市场主体提供多层次、多需求、多场景的全生命周期空间保障。积极协调相关规划,为重大项目提供用地、水域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统筹利用现有各项产业发展基金,加快低空经济领域的高潜产业项目的孵化培育。鼓励各市(县)、区加大对低空经济企业资助力度,确保关键要素高效精准供给,形成市(县)、区联动的资金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无锡市低空经济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清单.docx[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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