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资讯 | 产业 | 服务 | 咨询 | 应用 | 技术
首页 | 要闻动态 | 高端访谈 | 政策聚焦 | 城市观察 | 城镇风采 | 行业资讯 | 市长频道 | 企业名片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资讯>>政策聚焦>>正文
 
政策聚焦
 
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7-21 作者: 来源:住建部 点击:1763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特色镇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建设理念,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探索小镇建设健康发展之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止千镇一面。依据特色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培育对象,防止一哄而上。

  ——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防止大包大揽。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防止盲目造镇。

  ——坚持深化改革。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创业创新新平台,发展新经济。

  (三)目标

  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二、培育要求

  (一)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

  产业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发展良好、前景可观。产业向做特、做精、做强发展,新兴产业成长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效果明显,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手段,推动产业链向研发、营销延伸。产业发展环境良好,产业、投资、人才、服务等要素集聚度较高。通过产业发展,小镇吸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农村发展效果明显。

  (二)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

  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路网合理,建设高度和密度适宜。居住区开放融合,提倡街坊式布局,住房舒适美观。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公园绿地贴近生活、贴近工作。店铺布局有管控。镇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

  (三)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得到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历史文化遗存得到良好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与产业融合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得到充分弘扬。公共文化传播方式方法丰富有效。居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较高。

  (四)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

  基础设施完善,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并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完善便捷,绿化覆盖率较高,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服务覆盖农村地区。

  (五)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发展理念有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有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有创新,鼓励多规协调,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合一,社会管理服务有创新。省、市、县支持政策有创新。镇村融合发展有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小镇健康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三、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

  三部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明确培育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开展指导检查,公布特色小镇名单。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制定本地区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推荐。县级人民政府是培育特色小镇的责任主体,制定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整合落实资金,完善体制机制,统筹项目安排并组织推进。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实施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

  三部委依据各省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情况,逐年确定各省推荐数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推荐数量,于每年8月底前将达到培育要求的镇向三部委推荐。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

  2016年各省(区、市)特色小镇推荐数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联 系 人: 林岚岚、贾一石
  电  话: 010-58934432、58934431
  传  真: 010-58933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7月1日
郑重标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智慧城市产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0
[上一篇]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下一篇] 李克强谈互联网+物流:既是
评论列表:
用户:[#userName] 时间:[#M_AddDate]
评论:[#M_Content]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PlPageNow]/[#PlPageCount]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评论:
 
·关于成立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组
·智慧城市产业联盟成立 多家上市公司参
·济宁市任城区胡钦常委副区长一行莅临智
·武汉经开区、黄冈市人民政府领导莅临智
·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年会暨首届中国市
·第二届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博览会在京成功
·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在京成立
·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ETC系统展现强大生命力 助阵智能交通不
·成都“电子警察”为城市安全保驾护航
 
·CAC2025定档十月,2025中国自动化大会
·“AI东风”汇入“两会春风”
·关于印发《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新华社:我国有了能源法!2025年1月1日
·三部门印发意见,部署推动饲草产业高质
·【CAC2024】2024中国自动化大会展览赞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国家数据局就《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
 
·2023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博览会
·中国(武汉)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展览会
·中国(江西)公共安全、智慧城市、人工
·中国(重庆)国际智慧城市展览会
·上海全球智慧城市展SmartCity Expo
·AIOTE智博会-亚洲国际智慧城市|物联网|
·第十五届上海国际智慧城市、物联网、大
·中国(北京)国际智慧城市展览会
·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PT展)
·第七届上海国际智慧应急管理与救援装备
关于我们  |  CCIT简介  |  会员单位  |  联系我们  |  下载中心  |  责任申明
Copyright© 2016 CCI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113271号-4  京公网安1101080200863号
环球易讯(北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