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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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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8-20 作者: 来源:湖北日报 点击: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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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旺消费促发展;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提升创业创新活力和社会治理水平;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
会议要求,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路障”、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方式、创新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更好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
会议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强调,一要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加快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在城市建设、社会救助、质量安全、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二要顺应潮流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与需求紧密结合的大数据产品体系,使开放的大数据成为促进创业创新的新动力。三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
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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