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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全国29省EOD项目 入库情况及最新进展!
日期:2023-12-14 作者: 来源: 点击:3566
近三年来,国家和部分省市的EOD模式试点或入库项目广泛展开,形成了全面的推广态势。但各省对EOD模式的认知和支持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项目入库和实施情况参差不齐。本文对此进行了简要梳理,一起来看—— 

一、黑龙江省 

01 

政策支持 

2021年12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保险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2022年5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除继续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外,还特别指出“条件成熟的,可纳入‘兴安岭生态银行’运作体系”。 

此外,除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包括责任人灭失、自然灾害造成等)的生态保护修复外,《意见》还特意强调“对有明确责任人的生态保护修复,由其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02 

EOD项目进展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帮扶指导的《宝清县农村环境治理与黑土地保护融合开发EOD模式项目》通过国家审核,并正式推送金融机构,成为黑龙江省首个EOD模式入库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成功获批农发行佳木斯市分行11亿元EOD模式中长期贷款。 

二、吉林省 

01 

政策支持 

2021年3月5日,吉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围绕解决吉林省林草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政策,提出了16条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草建设、开发林草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具体意见。企业关切度较高、具有创新性的六个方面政策内容包括分类有序开发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加快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建设、提高林区各类资产的利用率、落实林草产业发展用地和税费支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等。 

2021年12月《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吉林省将以绿色金融创新为切入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推进形成一个多元、绿色、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以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治理模式创新为引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环保产业发展新动能。同时,要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2022年3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融资企业及融资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为采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其他市场化方式运作主体为企业的项目。并将邀请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等金融机构介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环境治理及环保产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并组织银行机构与企业一对一进行现场交流对接。 

2022年6月21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试点建设,鼓励各地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场景,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以水流、森林、耕地、湿地、草原等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显著增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 

02 

EOD项目进展 

吉林省已有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辽源市等6个市县项目纳入国家试点,建成后预计增加年均产业收入52.63亿元,增加年均税收5.6亿元,白山市、延边州珲春市等7个市县区谋划的项目已通过省里审核待向国家推送,还有30个县区已着手谋划EOD模式项目,正在开展项目方案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三、辽宁省 

01 

政策 

辽宁省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要完善多元化的生态环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各类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与此同时,辽宁省也积极探索EOD模式项目除国开行之外的融资渠道。 

02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中辽宁省共2个项目。 

2022年1月26日,辽宁省新民市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模式项目、盘山县芦苇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模式项目同日实现贷款投放,合计8亿元,由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发放,是省内首笔EOD模式项目贷款放款。 

2023年6月8日,沈北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模式项目正式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成功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成为辽宁省首个EOD模式入库项目,实现 “零”突破。此后,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大连庄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渔业经济区建设EOD项目、弓长岭汤河流域片区融合发展工程项目、营口市老边区基于渤海(营口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产业开发(EOD)等项目先后入库。 

四、内蒙古自治区 

01 

政策支持 

2022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全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着力构建一体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旗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不断完善镇村生活垃圾治理网络体系,编制自治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调整优化94个涉及治理任务的旗县(市、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鼓励城镇近郊地区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推进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2021年7月13日,内蒙古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内蒙古将创新环境治理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用设施,探索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的管理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单位开展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制定工业污染地块利用和安全管控制度,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2023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项目库和绩效评价体系,并要求各地合理确定财税支持方式及资金比例。 

02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内蒙古自治区共5个。 

2023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的EOD模式项目进展顺利,土右旗开展黄河流域山水共治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等顺利推进。 

五、甘肃省 

01 

政策支持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8条措施》提出建立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库,指导各地加快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关联度高、经济发展带动力强的EOD模式项目,组织实施总投资125亿元的4个EOD模式项目。推动总投资97.15亿元的5个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有效融合。 

2022年6月22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参与模式包括社会资本自主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参与等。参与领域涉及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沙化土地治理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 

2023年3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计划建立省级EOD项目库,成立省级EOD项目管理办公室,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全省EOD项目申报、审核、实施、评估程序及管理要求。组织各地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合理开发、融合创新,实施一批生态环境关联度高、经济发展带动力强的EOD项目。 

02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甘肃省共3个。项目总投资108.8亿元,已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合计19.58亿元。 

同时,甘肃省已推荐5个项目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总投资约97.2亿元,已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合计57.2亿元。 

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1 

政策支持 

2022年7月2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提出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大力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和支持地方申报国家EOD模式项目。 

2022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社会资本参与的自然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矿山生态系统和生态产业融合发展5个领域和方向,并在规划引领、产权激励等方面出台了细化措施。 

02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7个,即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博乐市博尔塔拉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克拉玛干群克沙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第十二师西山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一团草湖镇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 

2022年下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EOD模式项目进展顺利,多个项目顺利入库或积极申报入库。 

七、河北省 

01 

政策支持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表示需要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能源环境系统治理、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创新发展。 

2021年12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围绕“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五大生态功能分区参与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11类项目。 

2023年8月25日,河北省举办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推介会暨中国(河北)—韩国生态环境产业对接交流会,积极开展钢铁等七大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即EOD模式),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点带面、产业互补、集群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和关联产业融合式发展。 

02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河北省共4个。 

目前,河北省潮河流域(滦平段)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入选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邯郸经开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邯郸经开国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北省举办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推介会签约EOD模式项目5个,包括石家庄市鹿泉区的滏阳河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的河北省潮河流域(丰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中国长城文化国家公园(山海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 项目等。 

2023年8月河北省EOD模式项目省库投入使用。 

八、天津市 

01 

政策支持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到,天津将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开展乡镇(街道)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完善多元化的生态环境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02 

金融支持 

2022年6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提出在保证耕地保有量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前提下,项目范围内涉及零散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需要空间置换和布局优化,可纳入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一并依法审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评审方式,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按市场化原则为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推动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的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等融资发展,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技术领先、综合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资源资产。 

03 

EOD项目进展 

国家库: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天津市共1个。 

目前天津市正在储备或谋划的EOD模式项目约10个。 

九、山东省 

01 

政策支持 

2020年12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发展环保产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推行EOD模式试点作出安排部署。 

2021年7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开启省级EOD模式试点。 

2021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把推行EOD模式作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明确要开展10家左右的EOD模式试点。 

2021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明确提出将EOD模式试点纳入山东省绿色金融项目库,予以金融扶持。 

02 

金融支持 

2021年6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设立100亿元再贷款专项额度和50亿元再贴现专项额度,重点支持碳减排和生态环境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山东发展投资集团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确定,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将提供500亿元专项环保项目融资支持。同时,山东省先后设立了山东省绿色发展基金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也将于近期组织设立。 

2022年8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自然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矿山生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按市场化原则为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03 

省库建设情况 

2022年3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了《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申请纳入省库的项目,由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出具推荐意见提交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成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管理小组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专家开展一次项目入库集中审核,根据入库申请情况适当加大入库审核频次。通过审核认定的项目纳入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推送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对推送项目开展审查,并与有关项目单位沟通对接。 

山东省库五步申报步骤 

步骤1:申报单位(一般以地方平台公司名义申请)向所在地区或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入库申请书》。 

步骤2:由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和人民银行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步骤3: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上报管理小组(由省生态环境厅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成)。 

步骤4:管理小组每季度组织专家开展一次项目入库集中审核。 

步骤5:项目经过公示后,认定为纳入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 

省库情况:2021年7月开启省库,已开展两批试点,目前已入库项目19个。 

04 

EOD项目进展 

山东已有国家级EOD试点项目5个,其中4个EOD项目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山东省目前EOD项目总投资(国家库与省库之和)达660亿元以上,累计为入库项目提供授信370亿元,发放贷款220.6亿元。已为有融资需求的环保企业解决融资237亿元以上。 

目前山东省正在筹备第三批省级试点申报工作。 

01 

政策支持 

《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要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等创新发展。 

《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提出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水利、公路、物流、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项目等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的支持。 

02 

金融支持 

2022年10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西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办法》涵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和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和项目工程相关规程规范以及设计标准,对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修复工程新产生土石料及原地遗留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并纳入成本管理;确有剩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处置,销售收益全部用于县本级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和保障社会资本主体的合理收益。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山西省共1个。 

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 

01 

政策支持 

《关于加快首府银川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生态保护优先工程,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走在前,谋划实施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项目支持范围。 

2023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1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将围绕构建“一河三山”生态空间格局,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聚焦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农田、城镇、沙漠、矿山生态系统和生态产业等9个重点领域。社会资本投资修复并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在完成修复任务后,可依法依规流转并获得相应收益。 

02 

金融支持 

2023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引导项目与葡萄酿酒、旅游康养、绿色农业、清洁能源等产业结合。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用于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不得用于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不得用于已有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用于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与“盆景”工程等景观工程建设。同时,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预留额度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质保期满,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复查合格后及时支付。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宁夏回族自治区共1个。 

十二、青海省 

01 

政策支持 

《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要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探究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试点。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02 

金融支持 

2022年10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提出参与领域涉及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河湖、湿地、冰川雪山冻土生态保护修复、荒漠化、沙化土地治理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对社会资本修复的国有建设用地,拟用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该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在同等条件公开竞争中具有优先权。 

对于依法出让的土地,可通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不得低于50%。对社会资本修复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共同兴办企业时,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社会资本投资主体依法依规按照投资及收益分成比例获得相应收益。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青海省共1个。 

十三、江苏省 

01 

政策支持 

江苏省作为EOD先行示范省,从政策到推进主体一直在推行和创新EOD江苏模式。在其《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也提到要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江苏省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EOD工作方案及实施指南,系统设计了EOD实施方案、技术指南、评价标准、支持政策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02 

省库建设情况 

2023年3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实施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省级EOD试点项目40个,自2023年起新增15个试点项目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技术指南提出将项目分成工业园区提升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类、重大生态环境治理类、其他需要支持类项目等五大类以及实施载体、实施重点、关联产业建议等要求,在分类建设引导指标方面也提出了通用指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关联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和特色指标。评价标准在试点方案的合理性(40分)、试点项目的可行性(30分)、试点项目预期成效(30分)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分值和评分标准。 

江苏省省级试点第一批省级EOD试点项目获批14个,正在积极推进中。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阶段每个设区市每年度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多于3个。第二批预计申报的项目17个,目前仍在申报过程中。 

03 

金融支持 

省级财政资金奖励。对通过中期评估且排名靠前的项目列为优秀示范项目,按照800万元至1500万元进行分档奖励。奖励资金由项目申报地区统筹使用,可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贴息或其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建设。符合要求的入库试点项目,享受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政策,择优推送至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防治基金予以支持。项目纳入“环保贷”“环保担”项目库,优先推送金融机构予以支持。 

04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江苏省共4个。 

2023年7月,“引江济太”江阴段环境治理及科创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授信批复,贷款规模为22亿元,加上此次获得的3.4亿元投资款,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用3.6亿元的自有资金撬动了25.4亿元的贷款和投资款。 

2023年,江苏省省库无锡、徐州、淮安、扬州已把今年的申报额度用完。南京、盐城各剩下2个项目申报额度。另有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镇江、泰州和宿迁,尚未有项目入库。 

十四、安徽省 

01 

政策支持 

安徽是全国首个设立省级EOD模式试点的省份。 

2021年7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共同签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全省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2022年1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1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4个部门共同启动了省级EOD模式项目实施。此外,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地方银行主动靠前服务,对有意申报的项目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优化项目发展思路。 

02 

金融支持 

2022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项目的参与机制;按照安徽省的实际情况,细化了社会资本参与的重点领域;并列出了产权激励和财税支持两项支持政策。 

03 

省库建设情况 

2022年1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联合启动省级EOD模式项目实施,目前安徽省EOD省库项目共10个。 

04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安徽省共6个。 

2023年5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调度会,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出席会议,国开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参与。宿州、蚌埠、阜阳、六安、马鞍山、芜湖、安庆、池州、黄山市分别汇报了正在实施的19个EOD 项目进展情况。 

安庆市岳西县、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蚌埠市天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等3个EOD模式项目已分别获得国开行安徽分行19.3亿、23.3亿、9亿元贷款。马鞍山向山治理EOD项目获农发行安徽省分行10亿元贷款。 

十五、河南省 

01 

政策支持 

《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需要建立健全“谁治理谁受益”,“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等工作。南阳市、漯河市等多个EOD模式项目开始规划实施。 

02 

金融支持 

2023年4月7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提出社会资本将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的,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相关产业发展,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同时,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河南省共5个。 

十六、陕西省 

01 

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3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02 

金融支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从以下5个方面着手,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生态环保投资建设领域,同时创新相关机制、深化改革。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陕西省共4个。 

目前,陕西已有7个项目通过评审纳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十七、湖北省 

01 

政策支持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以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和襄阳市国家级“无废城市”示范建设为引领,推动重点城市、重点领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形成“示范引领、重点推进、共同缔造”的建设格局。 

02 

金融支持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提出17条具体措施。一是科学编制计划方案。依据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二是聚焦生态重点领域。从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六个重点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三是全面落实保障措施。在用途管制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总量的10%。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湖北省共6个。 

湖北省宜昌市分行申报的运河夷陵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EOD(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获批农发行贷款7亿元,并实现首笔投放,成为湖北省分行全辖首个落地的EOD模式项目。 

十八、重庆市 

01 

政策支持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试点,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流域、区域和污染地块实施生态修复,统筹策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建立“理念创新+模式集优+项目示范+成果推广”环境治理路径。 

02 

金融支持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环保产业,带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重庆市共6个,目前重庆多数EOD项目处于储备、谋划和社会投资人招标阶段。 

十九、四川省 

01 

政策支持 

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四川省将加快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的有效融合,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02 

金融支持 

2023年5月1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4个方面。并从指标收益、剩余资源利用收益以及自然资源开发权益激励等方面受益。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四川省共2个。此外,四川已有多个EOD模式项目入库。 

2023年6月,邛崃市白沫江水美乡村生态综合体项目一期发放项目贷款1.2亿元落地,由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发放,该行成为省内首家投放EOD模式项目贷的商业银行。 

本单位长期提供EOD项目培训及咨询服务,目前成功服务近三十个EOD项目成功入库及落地。 

二十、浙江省 

01 

政策支持 

浙江省《系统性重塑浙江省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顶层设计文件均对EOD模式进行了部署,研究制订EOD模式实施的专项政策文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浙江辨识度的EOD实践成果。 

02 

金融支持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两山合作社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提出两山合作社可采取直接投资、引入社会资本、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生态资源资产经营,实现生态资源资产市场化运营和产业化开发,创新探索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因地制宜推广民宿保险、生态资源储蓄贷、两山信用贷、林业碳汇贷等绿色金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试点,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探索设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开展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保护修复综合体试点。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的污染减排、工业污染治理和园区循环化改造、重要流域综合治理等;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碳配额交易;重点海湾及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沿海防护林、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近海修复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并通过完善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以及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社会投资重大项目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抵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等方式对社会资本予以支持。 

03 

省库建设情况 

2023年7月2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每年试点项目不超过2个,区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的EOD模式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超过30亿;设区市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的EOD模式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超过50亿。 

目前浙江省15个项目已申报入库(省库),总投资额超400亿元。“十四五”期间,浙江省计划EOD模式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亿元。 

04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浙江省共5个。 

浙江共有12个EOD模式项目纳入国家金融支持项目库,总投资约640亿元,涉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资超100亿元,融资需求近500亿元,已授信330亿元。 

二十一、江西省 

01 

政策支持 

2022年7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对五河源头、东江源头、鄱阳湖核心区域、国家级禁止开发区等生态功能重要性突出地区,在省对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中,通过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加计生态环保支出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2023年10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国率先梳理明确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12个部门牵头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形成《事项清单》作为《实施意见》附件一并印发实施。 

02 

金融支持 

2022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江西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提出开展生态修复规模达到10公顷以上的,允许由生态保护修复主体依法依规在市、县域范围内取得不超过生态修复面积10%的新增建设用地,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文化教育、光伏等产业开发,反哺社会资本投入和后续产业发展。 

2022年10月3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分别签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建设美丽江西合作备忘录》,承诺可贷款1000亿,时效为3年。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江西省共2个。 

抚州市“昌抚态何源田园综合体”、九江市湖口县“长江、鄱阳湖”EOD示范项目,南昌市“梅岭国家生态区山水共治与绿色”等纳入国家试点项目。 

目前江西省正在开展EOD模式创新试点,建设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纳入EOD模式试点项目库的项目将推送至国家开发银行等10余家银行予以绿色金融政策支持。 

二十二、湖南省 

01 

政策支持 

2022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在相关产业基础具备条件时,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积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02 

金融支持 

2023年7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以水、森林、草原、湿地、耕地、大气等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初步形成,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积极组织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2023年8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参与的重点领域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其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从规划引领、产权激励、指标使用、碳汇交易、林木采伐、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8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参与方式包括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3种模式。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湖南省共2个。在争取的国家EOD试点项目6个,总投资近460亿元,银行授信124亿元,已发放贷款50亿元。 
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为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EOD模式项目)发放3亿元贷款。 

二十三、贵州省 

01 

政策支持 

2023年6月21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提出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拓宽生态环保投融资渠道,开展市场化投资项目收集、筛选和储备,帮助指导各地争取“四化”和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争取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支持。 

《贵州省马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流域内共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日处理污染能力达12.85万吨。建成日处理600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一批涉及民生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同时,推进生活垃圾以资源化利用和焚烧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理方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垃圾污染,构建创新实用的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本次试点贵州省共设置5大类项目,分别为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节约用水、以水兴产、调查监测,估算总投资32155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8个,总投资95092万。 

《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贵州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深化乌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深化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表明贵-州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将是贵州重点发展方向。 

02 

金融支持 

2023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涉及21条激励政策。 

《贵州省生态环保发展基金项目遴选标准及申报指南 (试行)》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类项目,优先投资采取EOD模式的项目。要求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0%;所实施项目应与申报主体主营业务一致;原则上基金投资按照项目总投的20%匹配,基金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的50%,且不超过项目申报主体净资产的50%等。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贵州省共2个。 

全省已有84个项目已列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介清单,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做好项目储备。 

二十四、云南省 

01 

政策支持 

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要创新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在流域环境治理、土壤修复等领域,按照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模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鼓励充分运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EOD模式,开展“土壤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试点。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申报国家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项目论证评估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云南省EOD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方式、论证评估流程、评估要点、论证评估组织和纪律要求等。 

申报条件要求每个州(市)每年申报国家 EOD 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所辖县(市、区)数量 5个以下的州(市) 申报数量不超过 2个,所辖县(市、区)数量 6个以上的不超过3个。论证评估流程包括四个程序:形式审查技术评估及复核、财务评估和综合论证评估。完成形式审查和技术评估及复核的项目推送给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金融机构)进行财务评估,财务评估完成后开展综合论证评估。 

02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云南省共2个。 

二十五、福建省 

01 

政策支持 

高质量构建生态保护修复体系,明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和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4个方面重点任务。 

02 

金融支持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以及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金融监管局等九部门,出台13条指导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鼓励辖区内法人银行业机构,给予社会资本参与的省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不低于50个基点的内部转移定价优惠。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6月19日召开生态环境项目专项会议。在该会议上与省内8家主要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未来五年,各金融机构将给予生态环保领域80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首批10个重点融资项目现场签约,总授信额近150亿元。莆田市EOD项目、大田县环境能源装备产业园区等30个项目在会议上达成合作共识,总签约金额逾310亿元。 

2022年,福建省争取并安排国家级、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51.7亿元,同比增长41.7%;2023年,与省生态环境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10家主要银行累计授信2130亿元,投放近1000亿元,同比增长58.7%。 

03 

省库建设情况 

2022年10月9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福建省EOD省库,要求每个设区市每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个。 

04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福建省共4个。目前全省11个EOD模式项目纳入中央储备库 

福建省进入省级库的EOD模式项目有5个,总投资147多亿元,另有若干拟谋划储备的EOD模式项目,总投资超过千亿元。 

2023年6月19日,2023年福建省生态环境项目成果发布会在福州举办,现场成功签约54个生态环境项目,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总投资670亿元。 

2023年2月15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分行、兴业银行三明分行、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明溪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加了《明溪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评审。该项目是乡(镇)人民政府作为EOD模式项目的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投资5.76亿元。 

二十六、广东省 

01 

政策支持 

2023年8月15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通过国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模式、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02 

金融支持 

2022年9月13日,广东省发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森林、河湖湿地、自然保护地、农田、城镇生态系统、矿山、海洋、红树林八个重点领域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要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稳慎探索EOD模式,通过“生态修复+产业导入”形式推进产业生态化。意见稿最后也提出了包括空间优化、产权激励等七大方面的支持政策。同时,广东省广州市正在积极探索以海珠湿地有关森林、湿地、海洋等生态在绿色金融支持下EOD模式开发与实施的全流程工作。 

03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广东省共1个。 

韶关曲江区生态环境导向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等2个项目已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深圳盐田区小梅沙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3个项目正按生态环境部评审论证意见修改完善。 

2023年05月31日,农发行广东省分行对肇庆市广宁县“碧水—竹海—文旅”项目30亿元的授信支持,已获批第一期项目政策性贷款7亿元落地,成为广东省第一个正式获得政策性金融支持的EOD模式项目。 

二十七、广西壮族自治区 

01 

政策支持 

广西在《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推动建立自治区绿色项目库,搭建绿色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投资,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广西生态环境厅2022年“帮企减污”系列活动——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推进会于2022年6月在南宁召开,活动邀请了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来介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的相关政策。 

02 

金融支持 

2023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明确从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支持政策等方面规范引导,并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五个方面进行政策支持。目前,已统筹实施了国家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1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7个,以及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9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62个等。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各类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达237.6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58.76亿元,社会资本投入140.93亿元。 

03 

省库建设情况 

2022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同意第一批自治区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的通知》,开启省库建设。目前已开展三批省级试点申报。 

04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广西省共3个。3个国家EOD试点项目获得授信金额达15.7亿元,14个进入国家金融储备库。 

省级试点目前共30个。 

二十八、海南省 

01 

政策支持 

2021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工作机制,推进试点示范。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分批次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示范,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产业及城镇开发有效融合,打造标杆示范项目,优先安排资金补助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试点示范项目。 

2023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 

02 

EOD项目进展 

三亚藤桥河流域开展流域性开发“EOD+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为海南省首个EOD模式项目,于2023年4月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EOD模式项目库。三亚环投集团为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55.82亿元。 

2023年2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海南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策划推进会,提出在海口市、儋州市、三亚市等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要率先推动EOD模式项目谋划实施。 

二十九、上海市 

01 

政策支持 

2023年5月29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上海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重点提及了EOD模式,明确上海将持续推进上海枫泾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并纳入生态环境部绿色金融库,进一步探索本市EOD模式实践。加大项目融资模式创新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02 

EOD项目进展 

生态环境部两批试点名单,上海市共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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