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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
 
综合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建设解决方案
日期:2013-6-25 作者:sysadmin 来源: 点击:2204

    城市道路监控作为智能交通系统的范畴,“智能交通”是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交通管理平台是整个城市道路监控系统的核心,构建城市治安防控网络系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系统概述

       道路监控建设部分是以智能交通管理平台为核心,整合视频监控平台与智能交通平台,打破两个平台的瓶颈,实现资源共享,通过智能交通管理平台以市地理信息中心地理数据为基础,结合数字城市点位坐标,建立统一的地理信息资源调度平台,根据权限划分实现不同部门的地理信息图层功能展示与调用;以作战分析平台实现公安视频实战应用,深度应用,提升公安打防控技战水平;建立设备管理平台,实现设备故障、维护保修、时钟同步管理功能;建立报表统计平台,实现故障统计与处理,建立用户管理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使用该系统的权限控制与系统功能的使用。

       智能交通管理平台是基于GIS交通地理信息平台上,将交通各子系统部分功能集成在一个系统里,使各系统间的信息、数据在一个平台上可互相共享、交换、统一存储;并能通过对信息、数据的分析、比对、统计等科学计算方式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等。

       系统架构

       智能交通控制指挥集成系统的主要需求如下。

       ·基于GIS,集成交通指挥控制相关的子系统,如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违章抓拍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使得在一个软件界面中,能查询与处理各子系统的数据,具备各子系统的部分功能;

       ·各集成的子系统间相关关联,能产生联动操作,提高交通指挥控制的能力与效率。

       通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形成市公安交警规范的交通指挥调度过程。

       系统整体部署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以GIS电子地图为主要界面。对各系统的集成方式,主要通过交通信息数据管理与分析平台进行,需要集成的各子系统,通过开放其需要集成的控制接口与数据接口,通过WebService方式、视频流、数据库数据表查询方式等,实现集成系统对各集成的子系统的数据查询、处理,设备的控制等。

       相应的,集成系统需开发相应的各子系统的应用界面,在这些软件界面中是相对各子系统的操作应用,但实质的数据交换与设备控制,是通过数据接口将控制指令及数据传递至各个子系统进行数据获取及设备控制。集成系统通过对各子系统的操作或者子系统间的联动操作,可以完成日常交通指挥、突发时间的交通指挥、城市交通状况的监控、交通控制与诱导、交通指挥辅助决策等交通指挥控制功能。

       系统功能

       1、集成显示功能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能将采集到的其它各应用系统的数据,依托GIS系统进行集中展示(显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能够显示的信息应至少如下。

       (1)静态信息显示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能将集成的基础业务系统外场设备在GIS地图上标注显示,应对各类系统设备设置专门的GIS地图图层,显示的信息应至少包括地理位置信息、设备名称信息、编号、安装时间、设备生产时间、有效使用期限、所属区域、设备生产单位、安装单位、管理单位、维护部门、维修信息等。各基础业务系统外场设备应用图标标注在GIS地图上,编制设备清单。

       (2)动态信息实时显示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能实时显示所关联系统的动态信息,各类动态信息应能有针对性的设置不同刷新周期(刷新周期应可按秒、分钟、小时、天等设置)。显示的动态信息应至少包括各关联系统的运行信息、设备工作状态信息、故障报警信息和故障说明信息等。设备运行状态信息和故障说明信息应能采用图形化方式直观表示,例如以红色表示系统故障、绿色表示系统运行正常、灰色表示系统掉线、蓝色表示维修中等。此外,系统应能集中显示所有外场系统的设备运行状态,并统一在一个界面上进行一览表显示,如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外场设备、交通诱导系统的外场设备、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外场设备等。

       (3)警情信息显示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能基于电子地图显示警情信息的记录,默认显示当前当日尚未处理完毕的警情,可通过系统设置,显示指定日期、指定类型的警情。在电子地图上,可选定或圈定警情图标,对所选定的警情记录进行详细警情信息的查看。此外,系统应自动统计指定时间范围内的车辆违规的次数和地点,并在电子地图上实时显示,以便派出执勤民警查处多次交通违法机动车、套牌机动车等车辆。

       (4)监控视频的动态信息实时显示

       通过圈定GIS地图上某一范围或点选的单个或多个监控视频设备图标,或设备列表选择,用户应可调阅选定范围内或点选的一路或多路实时或历史视频图像。本系统应在GIS地图上显示所有可用的监控视频点,除包括本次项目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中建设的监控视频点,还应包括从市公安局共享接入的监控视频点资源,如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视频资源等。

       (5)警用车辆GPS定位及重点车辆监控系统(GPS系统)动态信息实时显示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能实时显示联网的警用车辆或重点列管车辆的位置信息、行驶车速、行驶方向、车牌号码、所属单位等信息。

       2、警情管理功能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交通警情管理功能。

       平台可管理的警情应至少可分为以下类别:布控报警信息、违法车辆报警信息(闯红灯、超速、逆行、违停、占道行驶等)、拥堵报警、自然灾害(泥石流、塌方、雨雪灾害等)等事件、危化品运输车辆异常等信息。

       平台应能根据警情的不同对警情类别进行分类,在GIS上对警情进行显示,不同级别警情应明确区分,对警情的处理状态应明确区分。

       用户应可查询相关警情信息,查询条件应可分为精确查询或模糊查询。用户也应可以通过GIS地图漫游查找目标警情,找到后点击目标警情,显示目标警情的所有记录信息,供用户查看。

       平台应提供人工上报警情的添加记录、修订、查询、定位、删除等管理功能。

       系统可自动与报警电话联动,当接通报警电话时,可自动启动新增警情窗体,并自动填写报警人电话号码(手机或座机)。

       系统与市局110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能进行联动与数据交换,当市局110指挥中心接收到交通相关警情,可将报警电话转接至交警支队指挥室,由交警支队指挥室进行警情信息记录,同时,交警支队指挥室可通过系统将警情信息记录同步回市局110接处警系统。

       3、预案/方案管理功能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能汇总、制修订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中各种预案,规范化预案格式,以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快速、高效和有序性。

       预案/方案管理应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录入交通管理预案子功能

       预案应可被按照可执行预案及文档型预案分类,可执行预案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交通事件性质、地点的事件进行人员、装备、车辆、接口设备具体调度的预案;文档型预案是属于原则性指导类的方案。

       (2)查询交通管理预案子功能

       平台用户或其他授权用户在指挥调度时,应可通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选择预案调用的条件在预案库中查找合适预案,或根据历史记录及调用的信息推导类似预案供用户参考或执行。

       (3)制作/优化交通管理方案子功能

       平台用户在利用预案对事件处理完毕后进行汇总数据,应可根据预案的执行情况完善预案(可人工可自动对预案完善)。

       (4)预案执行子功能

       根据选择的预案,应能通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下发指令,指导各部门、单位处理事件,应可自动或人工调用、启动预案中涉及到的关联系统。

       4、综合查询统计功能

       (1)交通警情重点地段的排查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可定义交通警情发生重点地段。定义条件应可根据不同时间段(如年、半年、季度、月、周、日),不同警情类型或组合警情类型,不同扣分违法行为、违法次数,路口、路段距离,辖区或指定区域进行设置。统计排查结果应可以交警大队、中队为单位或者按照行政区划为单位在GIS地图上或以表格、曲线、图形等形式显示。显示结果应可打印输出。

       (2)GIS系统通用查询

       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应至少具有以下GIS系统通用查询功能。

       ·设备查询:应包括各基础应用系统设备、供电设备、通信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等;

       ·设施查询:应包括路面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

       ·机构查询:应包括各公安机关、政府机构、医疗机构、消防、卫生防疫、供电、供水、税务、银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机关及公司;

       ·道路查询:行政区划内的任意交通路网查询。

       5、交通违法记录系统信息查询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至少可根据以下条件进行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统计。

       已处理交通违法人次信息、违法扣分信息、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信息、采用技术手段违法取证信息、人工违法取证信息、重点车辆违法信息、指定大队或中队辖区、指定道路(根据需要可选择指定的道路或者指定的路口、路段)、车型、车辆属地等。

       统计结果应可以表格或图形等形式显示,并可打印输出。

       6、车辆缉查功能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黑名单管理功能。应可对省、市级黑名单综合应用管理,应可与省市级系统的黑名单进行数据交互。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报警管理功能。应能完成源头监控数据比对、报警、发布,统一报警业务流程。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信息发布功能。应能对布控报警信息进行统计和发布。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信息关联共享功能。应能实现与被盗抢车辆库、涉案车辆库和事故逃逸车辆库等的关联共享,应能完成被盗抢车辆、涉案车辆和事故逃逸车辆等的自动布控。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监控信息采集功能。应能采集源头监控数据(包括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多功能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超速违法监测系统、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等),供信息比对和查询使用。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黑名单信息比对功能。应能将源头监控数据和系统的黑名单数据进行号牌比对,产生报警信息。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轨迹分析功能。应能将源头监控数据集中存储,根据设定的查询条件,分析指定辆车在特定时间段的行车轨迹,并在GIS地图上图形化直观显示。

       系统应具备短信彩信通知功能,在实施布控后,系统能自动江布控信息以彩信形式及时通知辖区大队、中队领导及值班民警。同时,如产生布控报警时,能自动通过短信,将报警信息及时告知布控人及值班人员,布控记录如有最新的查处情况,系统也能通过短信及时反馈布控人。

       7、基于GIS的交通设施精细化显示功能

       系统应能实现基于GIS,对本系统所支持的各类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进行精细化的显示,系统应能达到车道级的精细程度。同时,系统应能提供道路沿途的实景照片,用户在地图上点击相应位置,系统能调出该地点场景照片,让用户了解到该地点的交通设施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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