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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三市突围入选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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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2-8 作者: 来源:生活报 点击: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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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2月7日讯 记者6日从省工信委了解到,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我省入选改革试点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3个城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出炉。 哈尔滨:约70万外来务工人员2020年实现市民化
哈尔滨2013年常住人口106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8%。哈市将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配套制度,探索城市各组团间差别化落户政策。构建以棚改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分担,完善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到2017年,实施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0%,初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
哈市将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到2020年,通过多种形式累计解决约7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累计就地转移农业人口240万人。
哈市还将遴选5至8个不同等级城镇开展试点,向试点城镇下放管理权限,推动试点城镇调整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功能、优化组织机构、创新人事编制管理、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齐齐哈尔:推行居住证制度 社保等与居住年限挂钩
齐齐哈尔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4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8.6%;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1.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1.6%。
齐齐哈尔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合理放开落户限制,创新阶梯式公共服务与居住年限挂钩办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扩大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渠道。到2020年,实现城镇就业50万人。
齐齐哈尔还将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完善的环境外包制度和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保护嫩江流域生态环境。
牡丹江:放开落户限制 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 牡丹江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2.9%;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7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8%。
牡丹江将建立多元化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成本,企业承担工资、失业、工伤基本保险等社会保障成本。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补助资金。全面推动常住人口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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