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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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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2-9 作者: 来源:人民网 点击: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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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产业园区指挥部,新区各国有企业,省市驻区各单位,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4〕51号)文件精神,秦川镇被列为试点镇。为积极推进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工作,现将《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4〕51号)和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措施〉的通知》(甘城试点〔2014〕1号)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推进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进程,现结合新区和秦川镇实际,就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动力,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一体化,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发展的新格局,通过三年努力,争取将兰州新区秦川镇建成“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新型城镇化试点镇。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使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优化布局,集约高效。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控制城镇乡村开发建设边界,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 ——文化传承,突出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自身特色的城镇风貌。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城镇化建设。 ——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凝聚各方共识,实现重点突破,总结推广经验,扎实有序推进。 三、发展目标根据秦川镇自身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全面完成《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评价指标表》所确定的发展目标。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结合新区发展优势,以打造工业强镇、商贸重镇、生态名镇和人居福地为建设目标,到2016年底,镇域村庄布局合理,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传统村落得到恢复、保护和提升,优秀文化和历史脉络得到传承与发展;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乡村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突出进展,综合服务功能日趋完善,镇域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将秦川镇建设成为功能定位清晰、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繁荣发达、服务功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能带动周边乡镇发展的兰州新区北部的重要中心城镇。 四、实施阶段试点工作以3年为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打好基础,全面推进。开展城镇化试点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及主要保障措施。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完成城乡统筹规划和各村建设规划,确定保留村和整合村的建设项目,开展秦川镇镇政府所在地五道岘村和榆川村的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分类指导,初见成效。加快推进户籍、土地、资源、投融资、财政、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完善道路、绿化、住房、市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增强城镇综合功能和人口、产业吸纳能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把秦川镇试点镇初步建成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继续推进五道岘村建设,并根据各村建设规划,推进秦川镇其他村庄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阶段(2016年):交流提升,考核评比。对试点镇进行综合考评,并配合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总结工作,交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完成各村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根据工作经验,开始中川镇和西岔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五、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一)统筹城乡空间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深化城镇体系规划、村庄体系规划,优化城镇乡村功能布局,强化区域主导功能,引导产业、商务、行政、文化、体育、居住、公共安全、生态等功能合理分布,提高城镇空间利用率,改善人居环境。(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经发局、建设局、教科文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底前) 2.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农林水务局、建设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3.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科学编制秦川镇和各村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2014年,完成新区村庄布局规划,实现镇(乡)、村规划全覆盖。(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规土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底前) 4.加快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度,2015年内完成秦川镇重要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5.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注重在新城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与原有城镇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注重传统村落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护城乡文化记忆,丰富城乡文化内涵。(牵头部门:教科文局;配合部门: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6.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国家“特色旅游景观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塑造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城乡风貌。(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教科文局、财政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7.建立规划实施层级监督机制,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提高规划执行能力,杜绝不按照规划建设、随意变更规划的行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与用地管理。(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监察局、建设局、执法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底前) (二)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 1.加快推进城乡路网建设,到2016年底,秦川镇所有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力争硬化60%的村内社外道路。(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6年底前) 2.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支持发展农村客运服务,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2015年底前,新区三镇实现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单位:秦川镇、中川镇、西岔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3.抓好城镇供水设施的提质改造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16年底前农村居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6年底前) 4.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体规划做好兰州新区城乡电网发展规划,加快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牵头部门:电力公司;配合部门:规土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5.加强供热、供气工程建设,提高覆盖率和供应保障效率。(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经发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6.加快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施好农村上网工程,全面提高城乡信息化水平。(牵头部门:经发局;配合部门:建设局、教科文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7.加快城乡防洪、消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治、公路安全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城乡建设一体化,构建覆盖城乡的防灾抗灾设施体系。(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规土局、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公安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8.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积极争取省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公司支持,探索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居住问题的机制和办法,将长期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财政局(金融办)、经发局、社保局、公安局,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9.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把农村住房建设和改造与旧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迁村并点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财政局(金融办)、规土局、农林水务局、环保局、执法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10.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就地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经发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前) 11.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牵头部门:公安局;配合部门: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三)统筹生产力布局,强化城乡产业支撑 1.根据城镇和乡村不同发展特点和消费需求,立足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城乡产业布局,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壮大特色产业。(牵头部门:经发局,配合部门:农林水务局、建设局、招商一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2.大力发展金融、信息、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商贸、文化、旅游、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流通网络,为城乡居民就业和创业搭建平台。(牵头部门:招商一局,配合部门:金融办、经发局、建设局、教科文局、社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加快推进经济林果、种苗花卉、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突出秦川镇特色,着力打造特色农业强镇、现代工业重镇、商贸集散大镇、文化旅游名镇。(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招商一局、工商局、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4.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农村小规模低层次加工向高附加值规模化精深加工转变。(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招商一局、工商局、国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5.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文化产业,以“文化集市”为抓手,充分利用民间民俗文化资源,依托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站点,引入创意设计元素和现代营销理念,采取“公司+协会+农户”方式,构建农村文化产品现代流通商贸网络,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富民产业。(牵头部门:教科文局,配合部门:招商一局、工商局、地税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6.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积极推进以健康体检、家庭护理、月嫂培训为主的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推进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健康美容、药膳食疗、养生保健产品开发等多样化服务,培育中医生态保健旅游、中医药服务贸易、药菜两用蔬菜种植等相关支撑产业,着力构筑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格局。(牵头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农林水务局、招商一局、社保局、妇工委、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四)统筹社会公共服务,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秦川镇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差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牵头部门:公安局,配合部门:社保局、卫生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底前) 2.加强社区综合办公服务场所和学校、医院、幼儿园、社区养老、残疾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优化社区便民服务网络,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价菜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增强公共服务配套功能。2015年底前,要基本建成配套完善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招商一局、教科文局、卫生局、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3.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注重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在学校布局、标准化学校建设、师资力量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逐步实现新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部门:教科文局,配合部门:公安局、财政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4.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休闲健身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乡村舞台”建设,搭建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使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牵头部门:教科文局,配合部门: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5.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社区倾斜,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和设备配套建设,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选择1-2个条件成熟的村卫生室,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牵头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经发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6年底前) 6.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三项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一管理。(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卫生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7.打通城乡之间社会保险制度障碍,逐步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保证城乡各类人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顺畅进行,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城乡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一体化。(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8.积极发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开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的融合发展。建立并完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妇工委、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9.建立新区统一开放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就业的合理流动和公平竞争。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促进有技能的农村劳动力与新区产业集中区、各园区企业的有效衔接,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引导建立城乡务工人员同工同酬机制。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发展健康服务业,推动劳务输出转型,为社会就业开辟新途径。(牵头部门:组织部,配合部门:社保局、卫生局、经发局、教科文局、农林水务局、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10.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出发点,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在新区探索行政区优化设置。(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组织部、经发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五)统筹利用国土资源,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 1.加快农村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勘界、确权工作,力争2015年底基本完成登记颁证,依法加强对农村居民宅基地等物权的保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2.按照节约、集约土地的原则,研究制定土地转换配套政策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办法,激活城郊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加大土地整理及复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3.认真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过国土部批准,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使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4.完善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规范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和征地安置行为。研究制定农民对承包地、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管理办法。2015年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所),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农业知识产权等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机制。(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5.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适度集中连片建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大幅度减少村庄闲散居住点。(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规土局、社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6.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新区核心建设区周边村庄规划相对合理、宅基地产权清晰的地方,开展农村居民宅基地置换商品房、农民公寓房或货币补偿试点。(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六)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宜居城镇乡村 1.加强城镇绿化,保证绿化用地,推动城镇公园绿地、居住绿地、休闲绿地、单位绿地、风景林地等公共绿地建设,提倡身边绿化、庭院绿化、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建设绿色廊道和重要道路、河流绿化带。到2016年,秦川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2%。(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2.全面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区要编制完成大气、地表水和噪声环境功能区划,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城镇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秦川镇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相应的规划环评,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控污染企业落户排放有害有毒污染物对区域及周边水体、大气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牵头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3.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及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继续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新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建设解决秦川镇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争取2014年开工,2015年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6年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经发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4.大力发展循环农业,通过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尾菜处理、秸秆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治理等工程,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循环农业建设稳步发展。(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5.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和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工程,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全面整治乡容村貌。(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6.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大力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荒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矿山植被修复等生态工程,切实加强森林保护,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规土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7.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理性、清洁卫生的绿色消费方式,大力开展绿色公益活动,增强人们崇尚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牵头部门:党群工作部,配合部门:农林水务局、招商一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8.创新城镇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城镇人居环境。(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经发局、社保局、教科文局、卫生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七)加大新区专项资金力度、积极争取省上政策和资金支持 1.应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党政办、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4年-2016年) 2.按照实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牵头部门:金融办,配合部门: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3.根据《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措施》精神,积极向省上对口厅局、单位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同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财政局,实施部门: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 六、具体发展方向 (一)不同村庄的发展方向根据城乡统筹规划,不同区域村庄,按照其自身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以不同方式发展。 1.五道岘、小横路、东川等三村。秦川镇商业服务区和政治文化中心,打造成为兰州新区北部重要的生活服务区。对镇区范围内土地和功能区进行规划,整合、安置周边村落,利用北环路建设、商贸街道和其他主要街区的改造升级,改善城镇的交通状况,提升城镇的整体品位、形象和功能,使城镇的商业服务作用得到更大体现。 2.榆川村。定位为藏身于传统农耕文明的休闲村落,以特色农业种植和旅游服务为主的特色村庄,打造服务于新区的休闲旅游基地,建设传统风貌的村庄,并将其建设成可容纳2500人左右的副中心集镇。 3.源泰、六墩等两村。此两村可依托石化片区产业,一部分上楼安置的农户发展成为农村社区,完善社区建设,逐步转变为石化产业工人;另一部分不拆迁的农户,为石化产业区提供餐饮、娱乐、三产服务等行业。 4.西小川、龙西、保家窑、新园、红星等五村。此五村受建设项目影响较大,采取整村搬迁改造模式,建立西小川社区安置。发展多类型的“泛地产”,以村民城市社区与务工公寓社区开展村庄地产建设,解决村民居住生活建设,同时结合廉租住房、商业服务产业发展,村民转化为市民,从事以落地企业相关产业务工和城市基础商业服务,劳动力逐渐向第三产业相关活动转移。 5.炮台、新昌、建新、西昌、尹家庄等五村。此五村整合为两个新村,通过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节水种植、规模种植(如:枸杞)、鼓励种植户与市场有机对接,形成种植、销售、加工一体的高效粮食生产格局。 6.薛家铺、振兴等两村。此两村通过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规模养殖,在养殖区推广“作物秸秆-青贮饲料-畜禽粪便-沼气-清洁能源入户”的生态循环模式,鼓励养殖户与市场有机对接,形成养殖、服务、销售、加工一体的畜牧业生产格局。 7.胜利村。定位为生态农业型村庄,以第一产业为主,主要以经济果树(梨树、桃树等)和经济作物种植,同时利用区位优势,承担对新区西北侧保税区和秦川镇区的服务职能。 8.上华家井村。与中川镇其他相似村庄整合,通过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休闲产业,结合玫瑰庄园,进行观光采摘,利用周围田园风光和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修建“农家别墅”、发展农家乐。 9.石门沟村。远离城市喧嚣的原生态传统古村落,依托其水资源和区域优势,打造成以康体疗养为基础的度假山庄,依托新区和服务于“兰白都市圈”的重要旅游基地,以当地石材为建筑原料,塑造具有地域建筑特色的传统风貌村庄。 (二)人的可持续发展 1.如何发展“本地人”。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镇建设工作从“人的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应着重考虑三类人群。 第一类是整村不拆迁的人群,着重帮其谋划考虑其所在村、社区如何依托新区建设实现协同发展,着力发展村级特色产业、旅游业、餐饮业、现代农业,创造劳动就业机会; 第二类是拆迁后愿意“上楼”的人群,着重考虑如何提供条件让其主动融入城市发展,增强其城市认同感,培训其工作技能,使其加入各行各业直接参与新区发展; 第三类是拆迁后不愿意“上楼”的人群,主要是年龄偏大且无工作技能的失地农民,着重考虑如何提供基础技能培训,使其加入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园林卫生等行业,并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使其无后顾之忧。 2.如何吸引“外地人”。积极主动利用户籍政策,留住新区参与开发建设的人群,并吸引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落户新区。大力宣传新区发展现状、发展前景和落地企业,出台相关政策,如就业扶持政策、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等,提供良好制度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吸引其他地区普通市民来新区就业、创业,逐步转化为新区城镇人口。同时,新区非公党组织、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工委、教科文局、社区等单位及用工企业应加大对“新市民”的关心,推进“新市民”尽快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积极引导新市民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会团体,参与新区组织的体育文化活动,加强身份认同感,引导新市民依法有序参与新区社会管理,参与新区建设。加强对新市民科普宣传教育和人文关怀力度,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州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区管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新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新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城镇化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和协同配合,定期研究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村要整合力量,完善举措,抓好城镇化战略的组织实施。要把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共同扎实推进。 2.创新投入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融资能力。采取政府投入、金融机构信贷、争取国债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同时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私人资本,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试点镇建设的投入,新区管委会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以投资、贴息和补助等方式,用于镇区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开发管理,盘活城镇存量土地,实现以地生财。 3.完善政策保障。以2014年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户籍制度、投融资体制、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 4.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对试点镇村民进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和新思路、新举措,使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全社会高度重视、广泛参与的共同行动,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建立考评机制。建立新型城镇化目标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体系,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力量,突出位置,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将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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