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型式检验 1.送检受检单位向我检测评定中心提出检验申请。 2.送检样品或受检抽样,提交至检测评定中心。 3.受检单位正式填写检验申请表并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目前我们中心允许邮寄产品进行检验,申请单可从网上下载,并且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前期联系。 4.检测评定中心在正式受理后,由综合部负责将任务下达到各检验部。 5.检验员对受试样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检验员编制检验报告,经各检验部审核及中心负责人批准后,盖章并即日起生效。 6.检验报告一式二份,检测评定中心、受检单位各持一份(原件)。 7.检验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若受检单位因业务需要,可向检测评定中心申请加急业务。
二、 产品委托检验 1.受检单位向检测评定评定中心综合部提出检验申请,并提供受试样品及相关标准。 2.受检单位正式填写检验申请表并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3.检测评定中心在正式受理后,由综合部负责将任务下达到各检验部。 4.检验员依据相关标准对受试样品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检验员编制检验报告,经各检验部审核及中心负责人批准后,盖章并即日起生效。 5.检验报告一式两份,受检单位、检测中心各持一份。 6.检验周期一般20个工作日,若受检单位因业务需要,可向检测中心申请加急业务。
三、国家监督抽查检验 1.国家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监督处拟定监督抽查计划,并将产品项目报国家质监总局; 2. 国家质监总局批准计划,并授权承担检测的质检机构; 3.由检测评定中心派员到生产企业抽样; 4.中心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5.检验结果报国家检验检疫总局; 6.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四、行业监督抽查 1. 国家RFID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拟定监督抽查计划、产品项目; 2. 授权承担检测的质检机构; 3. 由检测评定中心派员到生产企业抽样; 4. 检测评定中心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5. 检验结果报 国家RFID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6. 由 国家RFID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